

福建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網
福建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錄取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為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促進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復試錄取工作的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福建師范大學實際,制訂本辦法。福建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復試分數線及錄取辦法如下: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業(yè)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一)復試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具體工作由研究生院組織實施,紀委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督。
(二)各招生學院要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學院黨政領導、學科帶頭人、指導教師、副高或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分黨委紀檢委員組成的領導小組,其成員不得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本學院的復試。按不同學位類別、不同專業(yè)領域(不得按研究方向)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當年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本專業(yè)領域復試的教師組成,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3名,當年擬招生的導師原則上應參加復試工作。成員名單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通過后報研究生院備案。
(三)各招生學院要根據本辦法精神,制訂本單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方案于復試前在學院的網頁和院務公開欄內公布,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四)各招生學院應組織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學習有關研究生招生的政策、業(yè)務和紀律,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和責任,確保復試程序的正常運行和復試標準統一,提高復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五)各招生學院要參照碩士生入學考試命題工作管理規(guī)定,制訂復試命題管理辦法。復試試題包括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等內容。
(六)各招生學院的復試領導小組要對復試工作及其結果負責,應負責解釋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的質疑。
三、復試基本要求
(一)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參加復試。
(二)符合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具體要求如下:
1.教育碩士
《外語》成績不低于35分,聯考總成績不低于125分。
2.公共管理碩士
《英語》成績不低于29分,聯考總成績不低于115分。
3.體育碩士
《入學資格考試》成績不低于63分;優(yōu)秀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4.藝術碩士
(1)音樂在職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成績不低于85分。
(2)美術在職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成績不低于85分。
(3)廣播電視:《入學資格考試》成績不低于85分。
5.職業(yè)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下稱“職校教師”)
《在職研究生考試》成績不低于190分。
(三)為了提高復試的有效性,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各專業(yè)原則上采用差額復試方式。各專業(yè)領域的擬招生人數和復試名單由所招生學院公布。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職場人士選項攻讀在職研究生提升自己,進而在職場中獲得更多升職加薪的機會。上海財經大學人力資源管理在職研究生主要有面授班/網絡班兩種授課方式可選,其中面授班均在學校上課,雙休日其中一天授課,法定節(jié)假日和寒暑假不上課;網絡班即網絡遠程學習,學員通過直播課堂、錄播回放、在線答疑等方式實現,學員可自由安排學習時間,不受地域限制。
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采取資格審核方式入學,無需入學資格考試,免試入學。在職研究生報名條件是: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學位后滿三年(原專業(yè)不限);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滿足條件的學員全年均可向院校提交報名申請材料進行報名,完成全部課程學習并通過考核可獲得結業(yè)證書;后期結業(yè)后可報名參加申碩考試,只考外國語和學科綜合2門,滿分均為100分,學員達到60分及格即可通過考試,學員通過考試并完成論文答辯后即可獲得碩士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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